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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是辽宁省大的民营商业集团 由董事长李维龙先生在1993年创建于辽宁盘锦。 1993-2013,兴隆集团走过了快速发展的20年。
兴隆集团的20年,是一个不断刷新纪录,不断创造奇迹的20年。
兴隆已经在辽宁省、黑龙江省19个城市拥有29家连锁商场、 10家生活超市、3家酒店和6家其他产业公司, 商业经营面积188万平方米, 同时,还有在建的大型购物、百货商场38家。 2013年,集团年销售达141亿元,在中国零售企业集团排名中名列第18位, 在中国连锁百强中排名第48位。 兴隆集团以零售业为经营主业,采取集团化、专业化运作体系,发展商业连锁。 经营业态涵盖: 购物、百货、奥特莱斯、超市、电器、黄金屋、餐饮、娱乐等; 其辅助产业旨在服务于商业发展,包括: 度假酒店、商业地产、装潢装饰、物业管理、商场设计、食品加工、进出口、家庭农庄等。 兴隆的发展不断赢得社会的认可。 兴隆成长的20年,我们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和认可, 集团和各企业先后获得各种荣誉两千余项。 集团先后荣获 “全国光彩之星企业”“全国业工作单位” “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“全国商务系统集体” “全国商业企业集团”“2012中国管理模式杰出奖—文化风范奖” “2012CCFA员工喜爱公司”“辽宁十大具社会影响力企业” “辽宁十大具诚信商业企业”等多项荣誉。 2013年,从美国芝加哥再次传来佳音, 集团荣获“2013世界零售商”奖,这是IGA年度峰会上具价值的奖项。 未来20年,将不断加强与社会合作、与各行业企业合作。 在辽宁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建设100余家购物, 同时向黑龙江、吉林、北京、河北、内蒙古、安徽发展; 将兴隆大家庭、紫澜门酒店建成享誉全国两个品牌; 集团销售将超千亿元,员工总数达20余万人。 |
公司名称: |
辽宁兴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|
公司类型: |
有限责任公司 (生产商) |
所 在 地: |
辽宁 / 沈阳市 |
公司规模: |
1-49人 |
注册资本: |
5000万人民币 | 注册年份: |
2009 |
保 证 金: |
已缴纳 0.00 元 |
经营模式: |
生产商 |
经营范围: |
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、乳制品(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、皮革制品、日用百货、床上用品、针纺织品、服装鞋帽、儿童玩具、办公用品、五金交电、家用电器、体育用品、文具、通讯器材、钟表眼镜、照相器材、计算机及耗材、家具、装饰材料、建材、工艺品、花鸟鱼类、金银制品、饰品、非机动车、汽车配件、化妆品、洗涤用品、计生用品、初级农产品、水产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食品、洁具、珠宝玉器批发兼零售;餐饮服务,柜台租赁服务,展览展示服务,停车场管理服务,仓储服务(不含危险化学品),物业管理服务,商务代理服务,儿童室内娱乐服务;自营和 |
主营行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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